作為一個小市民,有時真的確得很迷糊,以為自從頒佈「國安法」後,所有公職人員均須宣誓效忠「基本法」,他們都應存有愛港愛國之心,和盡心為市民提供服務。今日閱報方知,政府正「研究修例」,要求社工註冊局成員宣誓,因為「社工註冊局」並非一般工會組織,而是法定機構,行使的是法律賦予的公權力,在法律意義上是公職人員。

相信有很受市民和我一樣查查,以為社工屬於公務員體系,屬政務司領導,其後我再上網查找「社會工作者註冊局」資料,該局是根據一九九七年六月六日生效的《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條例》)而於一九九八年一月十六日成立的法定機構,註冊局財政獨立,並透過監管機制,監察社會工作者的素質,最終達至保障服務使用者及公眾的利益。 薪酬是根據2019年社會福利署的NGO薪級表,社會工作助理(SWA)起薪點為$22,725,最高可達$44,555;而助理社會工作主任(ASWO)起薪點為$33,350,最高可達$73,775。

為何我關注社工的資歷和責任問題,因為近日寫過多篇有關基層市民和劏房住房人士困境,長者自殺率近年屢創新高,以及學生在黑暴期間受到煽動參與非法活動,政府日常都是透過社工去協助市民和學生提供協肋。

另外閱報方知道,身為註冊社工的反中亂港分子曾健超,於2014年10月佔中期間向11名正在執勤的警員淋撥污穢液體,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襲警和拒捕罪,被判入獄五星期,對於一名犯刑事罪社工,註冊局竟然只是書面警告了事,沒有吊銷他的社工執照;此外,曾健超曾經擔任區議員,但在區議員宣誓時沒有過關,所以無法再任區議員,不過他現今仍然可以作為註冊社工。

據媒體報導,由佔中至黑暴期間,有很多社工參與非法活動,市民是否有權知道「社工局」有關参與活動的社工资料,他們是否仍積極熱心為市民及學生解决疑難?

此外,有市民關注醫管局及機管局重要成員,和公辦學校老師是否屬於公務員架構之內,他們是否屬於需要宣誓效忠擁護基本法之列?為何被視為天經地義的事,政府好像寸步難行?

有好友提醒我不要寫太多負面文章,會否影響政府威信,所謂「愛之深,責之切」,我不想做歌功頌德「忠誠的廢物」,只想在「森林中呐喊」,即使聲音微弱,但仍是為市民發聲,於願足矣。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