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議員郭荣鏗(大律師)近日成為頭條新聞人物,是因為他在立法會內狂拉布半年,引起港澳辦和中聯辦共同發聲斥責,但他死不認錯,不知悔改,反指中聯辦及港澳辦越權。

警方日前拘捕15名反對派頭頭,包括李柱銘(大律師)、吳靄儀(大律師)、何俊仁(律師),在社會上都是名字響噹噹的人物,但却做了許多「違法」事情,亦是策劃組織佔中主要人物。何俊仁更因在立法會開會期間瀏覽艷女性感照,被外界多次取笑為「AV仁」,更加「聲名大噪」。

另一個近年風頭甚勁立法議員陳淑莊(大律師),在警方頒怖「限聚令」後,仍在酒吧聚衆尋歡作樂,事件被揭發後更高調稱自己身份是「立法會議員」,「大晒」?她過往劣蹟斑斑的「政史」,可以寫成一本書。

我曾多次提及立法議員楊岳橋(大律師)言論,他為撐暴力衝擊立法會的黑衣暴徒,指「入獄的青年犯法留案底是光榮和令人生更精彩」。而他的公民党党友梁家傑(大律師〉則說,「暴力有時可能是解決問題的方法。」這種鼓勵年青人犯法的言論,該當何罪?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大律師)日前在報章發表文章,認為中聯辦無權干預香港內政,他引述基本法第22條及第12條,「中聯辦無權處理香港內部事務」,陳教授引第12條的前面一句,却略去後面一句,去掉「 香港由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管轄」的憲制權力,陳文敏在大眾面前扭曲法律意義,是否有政治目標?

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在佔中案中被判囚16個月,戴耀廷的獄中書,題目為《來自香港監獄的信函》,批評佔中案的法官用了錯誤的「合乎比例標準」,是「脫離現實」,認為今次的判罪和判刑都是錯誤的。而戴耀廷出獄後,更鼓吹組織更多工會,為反對派謀奪立法會話語權。

上述所講全部是事實,香港法治精神和基石就是被一批熟諳法律的「社會精英」一手打殘摧毁。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