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法院開始審理中國電訊設備商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的引渡案件,孟晚舟的代表律師指出,案件的核心不是金融欺詐,而是美國對伊朗的制裁法,而有關罪名在加拿大是不成立,因此不符合「雙重犯罪」原則,認為如果美國無向伊朗實施制裁,就不會有這宗案件。

美國橫行霸道多年,以「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心態,作為其外交和軍事政策。看看美國多年來對它認為不合作或敵對國家的手段和行為,如遠期對付越南,伊拉克,敘利亞,委內瑞拉,古巴,近期對伊朗,北韓及中國,只要不順它的意思及其利益,重則動武威嚇欺凌,輕則以經濟封鎖制裁,直至對手投降或屈服。

西方傳媒會為此等事情發出公平的聲音嗎?香港黃絲傳媒又會如實報導嗎?有「立場和顏色」的專業人士和知識份子,又會指責美國的不是嗎?他們從來對此都是視而不見,認為不值一提。

反對派用種種理由和藉口大力反對「廿三條」立法,反觀澳門一早通過廿三條立法,現今港人去澳門遊玩心情輕鬆愉快,知道不會有黑衣暴徒突然出現眼前。

反對派堅決反對在九龍高鐵站設立「中國檢查站」,其實是方便一地兩檢之用,他們甚至恐嚇市民走近高鐵站附近都有危險,隨時被國內公安捉走。

他們更加極力反對「國歌法」,認為是對青少年的洗腦。只因他們的偏見,令中小學生無緣接受「國民教育」,可悲嗎?可恨嗎?

而更加令人感到痛心悲憤的,這些反對派人士中,都是社會上有頭有面的立法議員,律師,大學校長和教授,以及社會知名和有影響力的人士,他們可以用種種理由抹黑中國,製造謠言打擊政府威信和警隊。

「欲加以罪,何患無辭」,最慘的是無知市民及學生全部接受和誤信他們的道理和政治信念,這就是當今香港的困局原因之一。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