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新聞界勿再用「反修例」字眼和風波形容當前危急情況,因為這根本是一個要求「香港獨立」(光復香港,Free HK)和打倒中國和推翻共產党的一次社會運動,從「反送中」口號開始,己嗅覺到運動己變了質,但很多無知市民是懵然不覺。

極端分子昨日有組織,有計劃地在九龍各區將暴力升級,並四處打遊擊戰,而所採用的武器已經轉為手槍,有毒雨傘頭,以及刀棍和有毒液体,這是平常示威者嗎?而最遺憾的,便是有些記者變成「黑記」,甚至有暴徒冒充記者(原來記者証只需20元便可買到),他們以採訪為名去堵塞警察執行任務,記協從未對此發聲。

令市民更加沮喪和憤怒的,便是公營「香港電台」成為反對派和反中仇中電台,而傳媒的「第四權」變成「軟暴力」,不僅無助社會治安回穩,甚至是推波助瀾,煽風點火,和對暴徒無法無天行徑作出掩飾和偏頗報導。

社會上最後一度防綫是司法制度,市民近年來看見的,大狀黨(訴訟律師)原來是反中仇中核心組織,港大法律系教授大都是反中成員,過往有很多案例,是令市民大惑不解,例如一個目不識丁東涌婆婆,可以申請司法覆核推翻政府港珠澳大橋計劃,一個長洲阿伯經常獲法援署批准控告政府,而最近一宗個案,律政司早前收到投訴,指有實習律師在社交平台發佈「黑警死全家」等言論,要求拒絕其律師執業申請。律政司回應指,已通知見習律師,不反對其執業。

新加坡著名學者鄭永年指出,在香港,激進似乎變成了一種「道德」,好像只要反共、反大陸,就是「好」的。另外,香港人忽視了一個問題:究竟是什麼是「愛港」?他們號稱自己是「愛港」,難道破壞香港治安和繁榮就是愛港表現?

他又說,在任何一個理性、法治的社會,行為都是要負責任的。任何社會運動都可能趨於激進化,但是如果「鼓動激進」這件事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事情就很麻煩。香港就是如此。

因為以前李光耀在新加坡就強調一個很簡單的問題:你是哪個國家的公民,你拿誰的護照?如果你拿外國護照,就不會從新加坡的利益出發。類似的機制,在香港不存在。鄭永年又說,新加坡和香港以前都是英國殖民地,但是新加坡的司法體系經過了改造,代表現代新加坡的利益;香港呢?代表誰的利益?

如果市民對香港司法制度,法院,法官和法律界人士都失去尊敬和信心,也就是英國殖民地最後一道光環消逝,是正式回歸中國懷抱的開始,大家看着吧。